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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教学执行计划调整实施方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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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单位:应用力学与工程系 新闻类别:本科教学 发布时间:2008-05-2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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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学校统一安排,决定调整本学期教学计划。现公布本学期本科教学执行计划调整实施方案,请遵照执行。
I
.
毕业班教学安排
一、毕业答辩
1.
2.
第
17-18周为毕业设计
(论文
)整改期。
3.
毕业生离校时间为
二
. 毕业班提前重修课程考试
1.
公共必修课于第
17周(
3. 实验课程由开课院系调整实验内容后,于第 15、 16周安排考核。
4.
考试对象,本次考试只针对
2008届本学期已选修相关课程的毕业班学生进行的考试,其他年级学生、本学期延长学年的学生、往届学生原则上均不能参加本次考试
(此类学生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
)。
5.
教务处于
6. 开课院系自行安排的考试课程,可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考核,如有集中笔试需要教室的,请到教务处办理借用手续(九里校区 217房间,犀浦校区 1209房间)
7.
教师印制试卷,先到行政楼
215房间签章,再到图书馆一楼
112房间办理印刷手续(本次考试试卷印制时间从
8.
教师在考试结束
3天内通过教务网报送成绩,提交成绩密码到所在院系教务员办公处领取。任课教师从教务网打印本次考试名单。
9.
教务处将本次考试安排在网上公布。
II
.
非毕业班教学安排
1.
第
18周-
20周继续上课
3周;第
21周为考试周,每天安排
5场考试;非考试周的课程考试于第
20周随堂进行;实验课考试于第
20周进行。
2.
第
14-17周为短学期
(实习
/实践
)时间,各院系要加强短学期实习的管理和指导工作,特别是对留校学生的实习要做出具体安排和要求。
3.
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,全校任课教师要对
3周的教学内容做相应的调整,尤其是公共课程,各开课院(系)要做出统一的调整,要求任课教师将调整后的教学内容和考试内容在第
18周上课时向学生公布。
4.
对学校做出的教学安排,各院系要尽快通知学生周知。各院系要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纪律,要求教师指导和督促学生做好自学和复习工作。
5. 18
周开始下学期选课,
20周开始补考报名。
6.
7.
一年级军训初步安排在校内进行,时间暂定为
8.
下学期开学上课时间为
3. 实验课程由开课院系调整实验内容后,于第 15、 16周安排考核。
4.
考试对象,本次考试只针对
2008届本学期已选修相关课程的毕业班学生进行的考试,其他年级学生、本学期延长学年的学生、往届学生原则上均不能参加本次考试
(此类学生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
)。
5.
教务处于
6. 开课院系自行安排的考试课程,可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考核,如有集中笔试需要教室的,请到教务处办理借用手续(九里校区 217房间,犀浦校区 1209房间)
7.
教师印制试卷,先到行政楼
215房间签章,再到图书馆一楼
112房间办理印刷手续(本次考试试卷印制时间从
8.
教师在考试结束
3天内通过教务网报送成绩,提交成绩密码到所在院系教务员办公处领取。任课教师从教务网打印本次考试名单。
9.
教务处将本次考试安排在网上公布。
II
.
非毕业班教学安排
1.
第
18周-
20周继续上课
3周;第
21周为考试周,每天安排
5场考试;非考试周的课程考试于第
20周随堂进行;实验课考试于第
20周进行。
2.
第
14-17周为短学期
(实习
/实践
)时间,各院系要加强短学期实习的管理和指导工作,特别是对留校学生的实习要做出具体安排和要求。
3.
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,全校任课教师要对
3周的教学内容做相应的调整,尤其是公共课程,各开课院(系)要做出统一的调整,要求任课教师将调整后的教学内容和考试内容在第
18周上课时向学生公布。
4.
对学校做出的教学安排,各院系要尽快通知学生周知。各院系要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纪律,要求教师指导和督促学生做好自学和复习工作。
5. 18
周开始下学期选课,
20周开始补考报名。
6.
7.
一年级军训初步安排在校内进行,时间暂定为
8.
下学期开学上课时间为
3.
毕业生离校时间为
二
. 毕业班提前重修课程考试
1.
公共必修课于第
17周(
3. 实验课程由开课院系调整实验内容后,于第 15、 16周安排考核。
4.
考试对象,本次考试只针对
2008届本学期已选修相关课程的毕业班学生进行的考试,其他年级学生、本学期延长学年的学生、往届学生原则上均不能参加本次考试
(此类学生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
)。
5.
教务处于
6. 开课院系自行安排的考试课程,可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考核,如有集中笔试需要教室的,请到教务处办理借用手续(九里校区 217房间,犀浦校区 1209房间)
7.
教师印制试卷,先到行政楼
215房间签章,再到图书馆一楼
112房间办理印刷手续(本次考试试卷印制时间从
8.
教师在考试结束
3天内通过教务网报送成绩,提交成绩密码到所在院系教务员办公处领取。任课教师从教务网打印本次考试名单。
9.
教务处将本次考试安排在网上公布。
I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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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毕业班教学安排
1.
第
18周-
20周继续上课
3周;第
21周为考试周,每天安排
5场考试;非考试周的课程考试于第
20周随堂进行;实验课考试于第
20周进行。
2.
第
14-17周为短学期
(实习
/实践
)时间,各院系要加强短学期实习的管理和指导工作,特别是对留校学生的实习要做出具体安排和要求。
3.
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,全校任课教师要对
3周的教学内容做相应的调整,尤其是公共课程,各开课院(系)要做出统一的调整,要求任课教师将调整后的教学内容和考试内容在第
18周上课时向学生公布。
4.
对学校做出的教学安排,各院系要尽快通知学生周知。各院系要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纪律,要求教师指导和督促学生做好自学和复习工作。
5. 18
周开始下学期选课,
20周开始补考报名。
6.
7.
一年级军训初步安排在校内进行,时间暂定为
8.
下学期开学上课时间为
3. 实验课程由开课院系调整实验内容后,于第 15、 16周安排考核。
4.
考试对象,本次考试只针对
2008届本学期已选修相关课程的毕业班学生进行的考试,其他年级学生、本学期延长学年的学生、往届学生原则上均不能参加本次考试
(此类学生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
)。
5.
教务处于
6. 开课院系自行安排的考试课程,可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考核,如有集中笔试需要教室的,请到教务处办理借用手续(九里校区 217房间,犀浦校区 1209房间)
7.
教师印制试卷,先到行政楼
215房间签章,再到图书馆一楼
112房间办理印刷手续(本次考试试卷印制时间从
8.
教师在考试结束
3天内通过教务网报送成绩,提交成绩密码到所在院系教务员办公处领取。任课教师从教务网打印本次考试名单。
9.
教务处将本次考试安排在网上公布。
I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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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毕业班教学安排
1.
第
18周-
20周继续上课
3周;第
21周为考试周,每天安排
5场考试;非考试周的课程考试于第
20周随堂进行;实验课考试于第
20周进行。
2.
第
14-17周为短学期
(实习
/实践
)时间,各院系要加强短学期实习的管理和指导工作,特别是对留校学生的实习要做出具体安排和要求。
3.
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,全校任课教师要对
3周的教学内容做相应的调整,尤其是公共课程,各开课院(系)要做出统一的调整,要求任课教师将调整后的教学内容和考试内容在第
18周上课时向学生公布。
4.
对学校做出的教学安排,各院系要尽快通知学生周知。各院系要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纪律,要求教师指导和督促学生做好自学和复习工作。
5. 18
周开始下学期选课,
20周开始补考报名。
6.
7.
一年级军训初步安排在校内进行,时间暂定为
8.
下学期开学上课时间为
2.
第
17-18周为毕业设计
(论文
)整改期。
3.
毕业生离校时间为
二
. 毕业班提前重修课程考试
1.
公共必修课于第
17周(
3. 实验课程由开课院系调整实验内容后,于第 15、 16周安排考核。
4.
考试对象,本次考试只针对
2008届本学期已选修相关课程的毕业班学生进行的考试,其他年级学生、本学期延长学年的学生、往届学生原则上均不能参加本次考试
(此类学生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
)。
5.
教务处于
6. 开课院系自行安排的考试课程,可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考核,如有集中笔试需要教室的,请到教务处办理借用手续(九里校区 217房间,犀浦校区 1209房间)
7.
教师印制试卷,先到行政楼
215房间签章,再到图书馆一楼
112房间办理印刷手续(本次考试试卷印制时间从
8.
教师在考试结束
3天内通过教务网报送成绩,提交成绩密码到所在院系教务员办公处领取。任课教师从教务网打印本次考试名单。
9.
教务处将本次考试安排在网上公布。
I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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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毕业班教学安排
1.
第
18周-
20周继续上课
3周;第
21周为考试周,每天安排
5场考试;非考试周的课程考试于第
20周随堂进行;实验课考试于第
20周进行。
2.
第
14-17周为短学期
(实习
/实践
)时间,各院系要加强短学期实习的管理和指导工作,特别是对留校学生的实习要做出具体安排和要求。
3.
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,全校任课教师要对
3周的教学内容做相应的调整,尤其是公共课程,各开课院(系)要做出统一的调整,要求任课教师将调整后的教学内容和考试内容在第
18周上课时向学生公布。
4.
对学校做出的教学安排,各院系要尽快通知学生周知。各院系要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纪律,要求教师指导和督促学生做好自学和复习工作。
5. 18
周开始下学期选课,
20周开始补考报名。
6.
7.
一年级军训初步安排在校内进行,时间暂定为
8.
下学期开学上课时间为
3. 实验课程由开课院系调整实验内容后,于第 15、 16周安排考核。
4.
考试对象,本次考试只针对
2008届本学期已选修相关课程的毕业班学生进行的考试,其他年级学生、本学期延长学年的学生、往届学生原则上均不能参加本次考试
(此类学生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
)。
5.
教务处于
6. 开课院系自行安排的考试课程,可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考核,如有集中笔试需要教室的,请到教务处办理借用手续(九里校区 217房间,犀浦校区 1209房间)
7.
教师印制试卷,先到行政楼
215房间签章,再到图书馆一楼
112房间办理印刷手续(本次考试试卷印制时间从
8.
教师在考试结束
3天内通过教务网报送成绩,提交成绩密码到所在院系教务员办公处领取。任课教师从教务网打印本次考试名单。
9.
教务处将本次考试安排在网上公布。
I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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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毕业班教学安排
1.
第
18周-
20周继续上课
3周;第
21周为考试周,每天安排
5场考试;非考试周的课程考试于第
20周随堂进行;实验课考试于第
20周进行。
2.
第
14-17周为短学期
(实习
/实践
)时间,各院系要加强短学期实习的管理和指导工作,特别是对留校学生的实习要做出具体安排和要求。
3.
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,全校任课教师要对
3周的教学内容做相应的调整,尤其是公共课程,各开课院(系)要做出统一的调整,要求任课教师将调整后的教学内容和考试内容在第
18周上课时向学生公布。
4.
对学校做出的教学安排,各院系要尽快通知学生周知。各院系要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纪律,要求教师指导和督促学生做好自学和复习工作。
5. 18
周开始下学期选课,
20周开始补考报名。
6.
7.
一年级军训初步安排在校内进行,时间暂定为
8.
下学期开学上课时间为
3.
毕业生离校时间为
二
. 毕业班提前重修课程考试
1.
公共必修课于第
17周(
3. 实验课程由开课院系调整实验内容后,于第 15、 16周安排考核。
4.
考试对象,本次考试只针对
2008届本学期已选修相关课程的毕业班学生进行的考试,其他年级学生、本学期延长学年的学生、往届学生原则上均不能参加本次考试
(此类学生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
)。
5.
教务处于
6. 开课院系自行安排的考试课程,可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考核,如有集中笔试需要教室的,请到教务处办理借用手续(九里校区 217房间,犀浦校区 1209房间)
7.
教师印制试卷,先到行政楼
215房间签章,再到图书馆一楼
112房间办理印刷手续(本次考试试卷印制时间从
8.
教师在考试结束
3天内通过教务网报送成绩,提交成绩密码到所在院系教务员办公处领取。任课教师从教务网打印本次考试名单。
9.
教务处将本次考试安排在网上公布。
I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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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毕业班教学安排
1.
第
18周-
20周继续上课
3周;第
21周为考试周,每天安排
5场考试;非考试周的课程考试于第
20周随堂进行;实验课考试于第
20周进行。
2.
第
14-17周为短学期
(实习
/实践
)时间,各院系要加强短学期实习的管理和指导工作,特别是对留校学生的实习要做出具体安排和要求。
3.
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,全校任课教师要对
3周的教学内容做相应的调整,尤其是公共课程,各开课院(系)要做出统一的调整,要求任课教师将调整后的教学内容和考试内容在第
18周上课时向学生公布。
4.
对学校做出的教学安排,各院系要尽快通知学生周知。各院系要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纪律,要求教师指导和督促学生做好自学和复习工作。
5. 18
周开始下学期选课,
20周开始补考报名。
6.
7.
一年级军训初步安排在校内进行,时间暂定为
8.
下学期开学上课时间为
3. 实验课程由开课院系调整实验内容后,于第 15、 16周安排考核。
4.
考试对象,本次考试只针对
2008届本学期已选修相关课程的毕业班学生进行的考试,其他年级学生、本学期延长学年的学生、往届学生原则上均不能参加本次考试
(此类学生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
)。
5.
教务处于
6. 开课院系自行安排的考试课程,可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考核,如有集中笔试需要教室的,请到教务处办理借用手续(九里校区 217房间,犀浦校区 1209房间)
7.
教师印制试卷,先到行政楼
215房间签章,再到图书馆一楼
112房间办理印刷手续(本次考试试卷印制时间从
8.
教师在考试结束
3天内通过教务网报送成绩,提交成绩密码到所在院系教务员办公处领取。任课教师从教务网打印本次考试名单。
9.
教务处将本次考试安排在网上公布。
I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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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毕业班教学安排
1.
第
18周-
20周继续上课
3周;第
21周为考试周,每天安排
5场考试;非考试周的课程考试于第
20周随堂进行;实验课考试于第
20周进行。
2.
第
14-17周为短学期
(实习
/实践
)时间,各院系要加强短学期实习的管理和指导工作,特别是对留校学生的实习要做出具体安排和要求。
3.
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,全校任课教师要对
3周的教学内容做相应的调整,尤其是公共课程,各开课院(系)要做出统一的调整,要求任课教师将调整后的教学内容和考试内容在第
18周上课时向学生公布。
4.
对学校做出的教学安排,各院系要尽快通知学生周知。各院系要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纪律,要求教师指导和督促学生做好自学和复习工作。
5. 18
周开始下学期选课,
20周开始补考报名。
6.
7.
一年级军训初步安排在校内进行,时间暂定为
8.
下学期开学上课时间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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